租用大岭仔村委会计生宣传牌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对租用大岭仔村委会计生宣传牌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告时间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9日),并邀请其他能够提供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登记,报名登记截至日期为2016年4月19日下午17时。
一、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采购项目需求:
1、采购项目:租用大岭仔村委会计生宣传牌采购项目
2、采购预算:¥294250.00元(人民币贰拾玖万肆仟贰佰伍拾元整)
3、项目内容:租用大岭仔村委会计生宣传牌采购项目
4、项目简介
项目内容 |
采购预算 |
租用大岭仔村委会计生宣传牌采购项目 |
¥294250.00元 |
三、论证专家名单及论证意见
1、论证专家名单:何志容、李敬唐、潘明华。
2、论证意见:
专家论证组研读本项目的相关资料,听取采购方对本项目内容及市场调研情况介绍,形成以下论证意见:
“租用大岭仔居委会计生宣传牌项目”属广告招租,采购单位计划利用茂名市区站前路大岭仔居委会办公楼楼顶进行人口计生工作公益宣传广告。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茂名市城区金品装饰设计室处采购。
3、拟定供应商名称:茂名市城区金品装饰设计室
四、报名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名和登记信息
1、登记时间:2016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茂名市正昊招标代理采购有限公司
报名联系人:伍小姐
电话:0668-3917788
传真:0668-3915533
联系地址:茂名市油城八路广东省电信实业集团公司茂名综合办公楼4楼402(入口位于中国人民银行茂名中心支行正对面)
监管部门:茂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电 话:0668-2286358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意见。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茂名市正昊招标代理采购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