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经典业绩
关于茂名市市民大道二期新建工程项目(K6+720-K8+487段)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茂名市市民大道新建工程项目管理处自主开展了茂名市市民大道二期新建工程项目(K6+720-K8+487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建设单位委托了广东源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完成了茂名市市民大道二期新建工程项目(K6+720-K8+487段)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以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8年10月16日在茂名市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茂名市市民大道新建工程项目管理处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组认为,茂名市市民大道二期新建工程项目(K6+720-K8+487段)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茂名市市民大道二期新建工程项目(K6+720-K8+487段)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茂名市市民大道二期新建工程项目(K6+720-K8+487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
建设单位:茂名市市民大道新建工程项目管理处
地址:茂名市迎宾路53号大院
联系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668-2278997
附件:文件下载
1.茂名市市民大道二期新建工程项目(K6+720-K8+487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茂名市市民大道二期新建工程项目(K6+720-K8+487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茂名市市民大道二期新建工程项目(K6+720-K8+487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